适用对象
省内企业
支持措施
1.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按每件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注册的地理标志商标按每件5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获批的地理标志产品按每件1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
2.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和巴黎公约途径提出的国外专利申请,在完成国际阶段审查并进入国家(地区)公布的,每件资助1万元;获得国外授权的专利,按欧洲、美国、日本5万元/件,其他国家(地区)1万元/件给予一次性资助;
3.通过马德里体系提出的国际商标申请,在完成国际阶段审查并在WIPO国际商标公告上公布的,按每件5000元给予一次性资助;
4.对成功获得银行金融机构专利权质押贷款的企业,按其专利权质押贷款的一定额度给予评估费补贴。
政策依据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行〔2019〕11号)。
申请途径
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
申请材料
《资助申报表》、申报资助相关证明材料等
市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市市场监管局0739-5326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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