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所有企业
支持措施
对确定的涉企排污许可事项按照豁免、登记管理、核发许可证等三种方式实施。
政策依据
生态环境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令第736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2019修订)》(生态环境部令第48号)。
申请途径
向排污许可权限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办事窗口申请
申请材料
依据办理事项分别提供有关材料
市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市生态环境局 0739-2560776
扫码看原文
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739-5367220
邮箱:sysdzb@bangban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