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市发改函〔2022〕33号 B类
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184号提案的答复
陈光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新邵抽水蓄能项目纳入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十四五”重点实施项目的提案已收悉。现就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推进抽水蓄能快速发展,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发展需要,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2021年8月,国家能源局发布《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指出,当前我国正处于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发展,对调节电源的需求更加迫切,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对抽水蓄能发展提出更高要求。《规划》要求加快抽水蓄能电站核准建设,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根据中长期规划,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统筹电力系统需求、新能源发展等,按照能核尽核、能开尽开的原则,在规划重点实施项目库内核准建设抽水蓄能电站。《规划》提出了坚持生态优先、和谐共存,区域协调、合理布局,成熟先行、超前储备,因地制宜、创新发展的基本原则。在全国范围内普查筛选抽水蓄能资源站点基础上,建立了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项目库。对满足规划阶段深度要求、条件成熟、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制约因素的项目,按照应纳尽纳的原则,作为重点实施项目,纳入重点实施项目库;对满足规划阶段深度要求,但可能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制约因素的项目,作为储备项目,纳入储备项目库,这些项目待落实相关条件、做好与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制约因素避让和衔接后,可滚动调整进入重点实施项目库。
2021年我市新邵筱溪、隆回凤形山、新邵三合村、洞口长滩村四个抽水蓄能项目进入了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因四个项目都涉及生态红线被列为储备项目。抽水蓄能项目由省发改委按照国家规划审批核准,储备项目如排除限制性因素,前期工作开展较快的可提前实施,我委一方面将指导和督促相关县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的推进,另一方面积极向省发改委汇报争取列入《湖南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下一步,我委将主动作为,突出重点,全力争取新邵筱溪抽水蓄能项目纳入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十四五”重点实施项目,争取列入全省“十四五”实际开工建设计划。
衷心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关注能源工作,请您一如既往地对我委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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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