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绥宁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公室门口聚集了20多名农民工,请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帮助讨要被拖欠的工资。
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经初步调查了解到这是一起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负责雅江线S3113班组立塔工程工作的29名农民工,因与其所在班组的包工头在工程结算上有巨大分歧,导致工资无法支付。工作人员积极安抚民工,消除民工不满情绪,并进行调查取证,详细了解每一位农民工的具体情况。
12月5日,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协助下,经过反复核算、积极协调,包工头与29名农民工相互谅解,双方签署工程款支付协议,支付农民工工资498932元整。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人表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全县用工单位遵守和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对用工单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进行维权,并依法对用工单位进行处理和处罚。同时对劳动者举报投诉案件进行立案受理,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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