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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掌握各分管部门(单位)财政业务的基本情况,参与分管部门(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订工作;
(二)指导分管部门(单位)提出编制部门预算的建议;审核分管部门(单位)上报的预算安排建议;审核提出分管部门(单位)有关追加预算的意见;配合预算部门审定部门预算,编写预算批复说明;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及时批复所属单位预算;
(三)会同分管部门(单位)提出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和预算定额建议;研究下一年度事业发展的重点,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需考虑的主要因素;
(四)协助分管部门(单位)建立财政支持的项目库,组织分管部门(单位)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效益分析,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和顺序;
(五)审核国库集中支付单位用款计划;监督和分析分管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项目效益考核;审核和批复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
(六)负责教育、科学、知识产权、文化、档案、地震、社科、文物、体育、计生、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事业费的管理;会同相关部门管理文化事业建设费、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负责有关专款的分配下达;
(七)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